前面我談到銷售遠紅外線必須要有「說服力」,但很不幸目前在台灣販賣這類產品的業者們,往往不是這樣,而是把遠紅外線的「神奇效果」喧染擴大,將有關學理從網路上(早期網路未發明之前就是報章雜誌或別人家的宣傳資料)摘取背熟、照本宣科,但其實不了解它的真正意思,所以常看到某些業者在做產品介紹時,要不就是前後矛盾,或口說的產品特性,跟他賣的產品是互相衝突的。


        有次我在人潮洶湧的大葉高島屋父親節促銷特賣會場,看到一位促銷小姐用大聲公熱情的么喝:這台○○○紅外線照護燈非常好用,遠紅外線日本人稱之為生育之光,可以促進新陳代謝,可以改善血液循環,可以活化細胞,可以改善氣血循環,—買壹台孝順父親或慰勞自己,非常好用,非常值得……….。

        她口條清晰且滔滔不絕,然而當我擠上前一瞧,不對呀!她手上拿的是一台會發放出紅光的小家電,我伸手靠近感覺了它的溫度,哇!頗高的溫度,這不就是典型的紅外燈嗎?與過去一些家電賣場及醫材行常可見到的保暖用紅外燈沒兩樣啊!我知道它們也許可拿來做保健之用,因為熱療本就是一種不錯的醫療保健手段,但就是不該叫遠紅外線呀!

        後來,我特地深入去查了這個廠家在衛生署查驗登記的資料,以及原廠官網揭示的技術資料,都相當清楚表明,它的波長與遠紅外線(2-25微米)波長是無關的,它的說明書也特別標明不適合用在傷口,這與真正的遠紅外線可用來處理傷口(尤其是慢性傷口)是相當不一樣的,但這些銷售人員完全不了解其中差異,大概也沒有看完產品說明,就口若懸河的推銷起來,那,如果購買者把它當作遠紅外線來用,不就誤會大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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